正所谓:怪事年年有,今年特别多,本来对松花江流域污染保持极度关注的牛哄哄,一看到网上又出现了腾讯叫板奇瑞QQ侵权的消息,就觉得这世道真是变了,变得说话得格外小心,走路需格外谨慎——没准你刚一张嘴,口型就侵权了,也没准你稍一抬脚,走路的姿势也侵权了。
说IT的,本来不应该拿奇瑞说事。人家奇瑞是车,与IT八杆子打不着。可谁让靠“拼凑”起家的奇瑞,在通用那里惹了麻烦不说,还愣把腾讯也给惹生气了?一个奇瑞QQ,让企鹅的主人很没面子:这东东是俺家的呀,你怎能随随便便就拿去用了?当心俺告你侵权!这就不能不说奇瑞与IT实际已有很大关系了,至少是腾讯将其硬生生扯进圈子里来了。
从消息面上来看,奇瑞QQ的命名源于广告商的推荐,是在没有进行严格法律论证的情况下采用的,且将“奇瑞QQ”作为汽车类商标进行的申请,目前还没有获得批准。而腾讯是在“奇瑞QQ”上市两年后才开始对其“翻旧账”的,近日才正式向国家商标局就奇瑞QQ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。
眼下,已将QQ注册为全类商标的腾讯坚持自己没有授权,认为奇瑞应该为此花一笔巨额费用买单。奇瑞也毫不让步,强调奇瑞QQ与腾讯QQ的商标样式并不一样,腾讯的QQ商标在汽车上也没有显著性,所以根本不构成侵权。
到底是否构成侵权?牛哄哄决定在查找有关法律文件之前,先看看论坛里的网友们怎么说。这一看,还真让牛哄哄乐得连晚饭都忘了吃。
有网友说:腾讯从诞生的第一天起,就开始侵权,名字叫OICQ,是偷了ICQ 的,商标用企鹅,是偷了LINUX的,现在反过来用偷来的东西起诉别人,着实可笑!
有网友纳闷:QQ这个名字是广大网民叫出来的,发明权在广大网友。也是腾讯因为涉嫌侵权ICQ输了官司,才迫不得已改名的。怎么就成了自家私有财产?莫不是看别人赚钱了想痛宰一刀?
有网友诧异:旺仔QQ糖不知道多少年前就有了,如此说来,旺旺公司也可以控告腾讯了?
有网友痛呼:其实最冤枉的是我们的“阿Q”,他应该提出侵权才对!
一时间,真是网言网语,众说纷纭。不过,除了个别比较偏激的,大多数网友还是充满理性的。
有网友做了跨行业的深度思考:照这种说法,中兴通讯也要起诉中兴汽车了?记得商标法里有规定,如果同名的话,在不同行业内是可以注册的。汽车和应用软件是风马牛不相及,有什么好理论的?再者,奇瑞QQ也没有用腾讯的企鹅标志,倒是腾讯QQ有盗用LINUX企鹅标志的重大嫌疑!
有网友试图以理服人:商标注册是分类别和地域的,不同行业不算侵权,只要商标不是非常类似。不是你注册了一个,别人就都不能用了。用字母作商标至少也要3个以上。
有网友则举例说明:苹果有苹果牌电脑和苹果牌牛仔裤;中华有中华牌香烟、中华牌牙膏和中华牌轿车;长城也有长城牌电脑、长城牌电扇和长城牌润滑油,同样,还有统一润滑油和统一方便面、珠江酱油和珠江客车等等,他们都不是同一家公司生产的,难道也构成侵权?
还有网友故意搞笑:齐秦若用自己名字的拼音缩写办个公司,想必也很麻烦!
呵呵,不消说,侵不侵权固然要等两家进一步磋商,乃至商标管理部门经过论证才能有所结果,但众网友五花八门的高见,显然已倾向性十足了!这让牛哄哄感到十分有趣。由此,接下来,牛哄哄更想知道网友们对其事态发展作何评议。
还好,有网友提议:当年ICQ和OICQ的纠纷是怎么解决的,现在就怎么解决!
还有网友建议:两家公司达成和解,双方在现有的领域独立使用,至于其他方面的使用可以协商解决,一个QQ满大街跑,一个QQ在网络遨游,把中国人的合作精神,具体落实在行动上。
更有网友作出另类研判:一直以为奇瑞QQ是腾讯公司出产的,现在才知道不是一回事。既然不是一回事,腾讯应该付给奇瑞QQ一笔广告费才是,因为奇瑞汽车整天背着QQ满街跑,路人皆知,等于是在给QQ做广告。至于广告费给多少,双方倒不妨坐下来友情相商……
退出论坛。再回到新闻页面。牛哄哄发现,综合媒体方各家说法,此事认为和解的可能性最大:要么是奇瑞购买腾讯的QQ汽车商标,要么是奇瑞接受腾讯的QQ汽车商标许可。因为有法律界相关人士认为,奇瑞QQ与腾讯QQ属于近似商标,只要是足以使公众产生混淆,就涉嫌侵权,而不是只有相同商标才构成侵权。
显然媒体公布的观点与网友不大相同。牛哄哄想了想,禁不住也替奇瑞出了个主意:要么顶住,继续背着QQ满街跑;要么认栽,给奇瑞QQ换个名字,叫奇瑞MSN,或者直接就给明年新车起名叫奇瑞MSN。左右都跟即时通讯有关,顺线干呗!不然,脸丢大了不说,更成了跨行业侵权的典型样板。若改叫了MSN而没人搭理,那才说明当初是做对了,是有人故意炒作或存心无理取闹!
嘿嘿,奇瑞MSN,挺不错的名字啊!牛哄哄边笑边关电脑,决定一会儿下楼的时候,先跟开奇瑞来接自己的马皮皮说说,看他是不是也很赞同。